上海私车牌照拍卖政策应当“下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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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 10:43 南方都市报 | |||||||||||
经济时评
但上海市民却要为此项政策投以高昂的金钱“埋单”——目前,上海私车牌价格平均高于3万元,占到整个购车费用的2/5以上。甚至按照重量单位计算,上海私车牌照的价格已经超过了黄金。数据显示,上海私车牌照的投放量只能满足目前三成的需求量,因此上海大批欲圆汽车梦的市民只好到周边的昆山、苏州等地上牌。但该项政策却对购买公车没有约束力,影响微乎其微。上海的交通堵塞现象也没有因此得以改善。 因此,随着汽车开始驶入寻常百姓家,越来越多的上海市民、学者、专家开始质疑这项政策的公平性,不少业界人士甚至指责这座“防洪大坝”非但没有阻挡住来势汹汹的“塞车潮”,反而抑制了私人汽车的增长与普及。据统计,上海至今私人轿车保有量刚刚超过12万辆,约为北京的四分之一。 在所有的抨击声中,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以管理者身份的抨击最为引人注目。他表明,按照新的道路安全法律,除了公安部门之外,任何部门都无权发放行车牌照。同时他认为,从长期来看,如果仅仅依靠控制车牌这种做法来改善交通,还是难以达到效果的。言外之意是,上海该项政策并不符合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有法律界人士称,有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尚方宝剑”,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完全不理会车牌拍卖规定,直接按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登记程序,要求车辆登记机关颁发牌照,否则可以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提起行政诉讼。届时,上海市政府可能要面对大量的行政诉讼。 事实上,纽约、东京、巴黎汽车保有量均在500万辆左右,远高于我国的大城市,但并未出现我国一些大城市这样的交通拥堵。这说明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应是限制汽车的发展。上海私车牌照拍卖政策业已完成其阶段性任务,应该“下课”。政府在面对城市交通问题上不应该再囿于“筑大坝、堵洪水”的旧思路,而应该用高速交通系统代替低速交通系统,从根源上疏导来势汹汹的塞车大潮。 本报经济评论员 乐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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