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追讨欠薪到工资支付监控机制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 08:3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时论 建立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正是为了避免继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构建及时有效的机制以从源头上予以遏制。除此之外,还要真正给予农民国民待遇,扭转农民工弱势群体地位,增强农民工的法治意识。
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表示,要争取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各地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积极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以从源头上预防工资拖欠。这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与解决“三农”问题等均具有积极意义,该机制要发挥预期作用除其本身需不断完善外,更为重要的是应赋予农民真正的国民待遇,切实扭转其弱势地位,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解决包括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在内的一系列问题。 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之一,一般农民工并没有像熊德明那样被温家宝总理帮助追讨被欠工资的好运。在相关劳动部门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追讨被拖欠农民工工资之后,截至2004年3月,被追讨的历年被欠农民工工资约250亿元,可见农民工工资被欠状况之严重。建立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正是为了避免继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构建及时有效的机制以从源头上予以遏制。 通过监督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对有可能欠薪与经营者可能逃匿的企业实施有效预警,并将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诚信等级考核,努力探索建立信用监督与失信惩戒机制,将有效地监测与防范可能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对于在一定程度上从源头上遏制该情况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要发挥预期作用还需与相关政策紧密配合,而且要在及时解决在实际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完善。有必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真正保持一致,有效防止劳动部门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设租、寻租与企业合谋。这些均是在构建工资支付监控机制中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中央政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构建监督机制,构建详细完备的工资支付数据库是必须采取的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并非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均为恶意拖欠。确实存在部分企业由于未能获得应收款项甚至是来自政府部门的应收款项,才造成不得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之举,尽管这种情况可能并不多,但也不能忽视,对此情况有必要区别对待,防止一刀切。 虽然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将发挥重要作用,但该机制并不能治本,寄希望于该机制完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要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更为关键的是国家采取包括户籍制度改革在内的有关措施,真正给予农民国民待遇,完善法律制度,取消农民工在职业与工种上的限制,赋予农民工真正的劳动力市场主体地位与各项应有的权利,逐步统一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扭转农民工弱势群体地位,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与能力,使农民工自身作为制衡防范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主体。只有如此,再辅以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才可能真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无疑使本已严重的“三农”问题雪上加霜,其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所处的弱势群体地位。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逐渐向外转移,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被提上了日程并有望解决。但除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外,还存在更多更加严重的问题亟待解决。在农民已承担了大量改革成本以及“三农”问题愈演愈烈的情况下,中央与地方政府必须尽快采取实质性措施争取早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尽快解决“三农”问题。对庞大复杂的“三农”问题而言,构建工资支付监控机制无疑是个良好的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