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还得早罚得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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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 07:21 深圳商报 | |||||||||
提前还贷:还得早罚得重 建行广东分行首开先河,住房贷款暂不包括,建行深圳分行尚未确定是否跟进 头条提示 这是自2002年6月关于“提前还贷是否应收违约金”的争论以来,广东首家大银行向提
这意味着,银行对个人客户的收费行动已升级至贷款类客户。 【本报讯】日前,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他们近日到建行广州分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建行表示如果要提前还款必须收取一定的违约金。令人记忆犹新的是,2002年6月,上海多家银行联合行动向住房按揭贷款提前还贷者收取违约金,此举在全国引起了巨大争议,而广州银行早就采取了收取违约金的做法(例如中行),在当时却不得不“顺应民意”,宣布免去此项费用。建行为何重提旧事呢? 记者为此走访了广东建行的某个人贷款中心,据该中心人员称,广东建行从今年1月18日开始,对新签订个人消费类贷款合同的客户,实行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提前偿还的借款金额千分之一乘以提前偿还的月份。 记者按此说法进行计算,以某人向银行借12万一年期贷款为例,按等额本金分12个月还本付本息,在偿还本金8万元以后,该人士一次性提前4个月还清余下4万元贷款,按新规定,要向银行交纳4(万元)×1‰×4(个月)=160元的违约金。很明显,按这种计算方法,借款人越早提前还贷,“罚金”就越重。 记者就此事专门致电广东建行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求证,有关部门表示确有此事,不过目前只是针对份额较少的个人消费类贷款,而影响面更大的住房按揭贷款并未包括在内。据称,该项举措已经实行一段时间,“反映还是较平静的。” 分析人士认为,住房按揭贷款占据了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九成以上,其余消费类贷款的比重较轻,建行选择了后者试水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阻力不会太大。 据悉,建行深圳分行正在酝酿是否跟进该政策。该行有关人士表示,若有合规合同在先,银行有权收费提前还贷的违约金,也有权放弃收取违约金。 花匙受青睐5月26日,在浙江宁波一家钥匙店,店员展示3把花花 绿绿的钥匙。该店采用从韩国引进技术,给本来是金属色的钥匙穿上花花绿绿的“外套”,包括200多种图样,有些钥匙还可以做成夜光的。这项服务赢得了当地时尚一族的青睐。(王颖摄)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