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 06: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4,650,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4,650,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84,650,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同意84,650,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57,050,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67.40%;反对2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3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选举情况 张宇,同意80,160,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4.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4,489,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5.30%。 王秀华,同意52,560,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62.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32,089,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37.91%。 徐师军,同意80,160,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4.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4,489,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5.30%。 杨慧明,同意80,160,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4.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4,489,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5.30%。周衡龙,同意80,160,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4.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4,489,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5.30%。 王乃光,同意52,560,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62.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32,089,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37.91%。 吴振平,同意80,160,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4.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4,489,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5.30%。 俞伯伟,同意80,160,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4.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4,489,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5.30%。 支晓强,同意52,560,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62.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32,089,9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37.91%。 孟庆华,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反对45,839,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54.15%;弃权38,811,8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45.85%。 郑卫忠,同意2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32.60%;反对45,839,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54.15%;弃权11,211,8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3.24%。 郭晋刚,同意2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32.60%;反对45,839,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54.15%;弃权11,211,8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3.24%。 周炜,同意2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32.60%;反对45,839,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54.15%;弃权11,211,8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3.24%。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本次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法。 选举张宇、王秀华、徐师军、杨慧明、周衡龙、王乃光、吴振平、俞伯伟、支晓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七、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温利民,同意84,650,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杨贵,同意84,650,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另外,职工监事俞继炜已经公司一届六次职代会选举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4,650,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后勤园区的议案》同意84,650,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周小明、王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