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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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 06: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7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
一、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267,243,67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二、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267,243,67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67,243,67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四、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625,991,917.29元,按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2,599,191.73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31,299,595.8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6,868,982.54元,扣除2003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36,116,000.00元和股票股利71,640,000.00元,2003年末未分配利润571,206,112.24元。公司董事会拟定报告年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429,8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3.20元(含税)。同意:267,243,67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五、2003年度业绩股票激励预案。 根据2003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夏新电子业绩股票激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取22,233,968元作为2003年度的业绩股票激励基金。 同意:267,243,67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六、增补王建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7,243,67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七、以1.5亿元的价格整体受让夏新电子有限公司商标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的相关公告已刊登于2004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根据有关规定和关联方承诺,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方股东和关联人员均予回避。回避表决股份为248,451,000股,有权表决该议案股份为18,792,676股。 同意商标关联交易议案的共18,792,676股,占有权表决股份的100%;弃权或不同意的0股,占有权表决股份的0%。 八、同意续聘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67,243,67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建东、刘晓军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