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陈年官司越打越赔 索赔额五年暴涨2000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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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 05:24 北京青年报 | |||||||||||
青岛啤酒公告称,2004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就关于青岛远洋祥和工贸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易货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判决事宜召开临时会议,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省高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 公告中所提的这一让青啤不服的官司的二审判决结果是:新世纪公司与案件的易货贸易没有法律关系,祥和公司不承担新世纪公司提取38万箱啤酒的法律后果,判令青啤公司返还祥和公司货款及折价支付麻袋款,两项合计约2378万元人民币。 查阅资料显示,这桩官司从1999年开始打起,2000年一审判决青啤仅仅赔偿49万元,现在赔偿额度激增至2378万元。一审二审赔偿翻了40倍,五年间从青岛市中院打到省高院,甚至可能打到最高人民法院,这官司可谓越打越大。 据青啤公告称,这一官司起源于1997年11月,青岛啤酒与祥和公司及其合作方新世纪国际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根据该协议,祥和公司和新世纪公司向青岛啤酒提供大麦,青啤受委托加工成啤酒并给付上述两间公司。按照青啤的计算,截至1998年4月,公司合计收到大麦28247吨,同时先后分别向新世纪公司发酒38万箱及向祥和公司发酒45万箱。 查阅青啤的相关资料,能够看到青啤的重大诉讼事项主要是青啤诉青岛宏隆商贸有限公司购销纠纷一案、青岛市光明总公司诉青啤违反经销合同案。这桩一审只有49万元赔偿额度的小案件从未见踪影。 从青啤的业绩来看,2004年第一季度季报显示,青啤完成啤酒产销量7.05亿升,同比增长14%,主营业务利润实现人民币54992万元,净利润6380.5万元。如今突然出现2000多万元的赔款,青啤不得不表示“在2004年中期报告中根据省高院二审判决做出相应拨备”。 据《中国证券报》1 作者:李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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