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定新规监管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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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 03:07 证券时报 | |||||||||
美国定新规监管基金信息披露要求更严 本报讯 (记者飞鹰)本周三,美国证券监管部门证券和交易委员会(SEC)一致通过了一项监管基金的新规定。针对一两年来,美国基金行业所暴露的一些问题,新法规作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其中包括,基金公司在基金销售中给予大户投资者折扣必须作充分的信息披露;基金公司员工如发现工作中有违反执行准则或证券法律的情况必须向公司管理层报
SEC主席唐纳森说,投资顾问和客户之间是建立在信托关系基础上的。业内最近的丑闻和许多不当行为,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们违背了这一基本准则。刚刚六天前,SEC宣布Strong资本管理公司创始人RichardStrong为证券市场永久禁入者,并对其牺牲投资者利益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罚款6000万美元。 SEC的官员们透露,委员会另一项引起争议的规则也接近于修订完毕。这项修订要求所有基金设立单独的、不介入管理的董事长。据估计,全美国有80%的基金公司董事长同时参与公司管理。按照这一新法规,他们都要被替换。另外,SEC还建议将基金公司中的独立董事由目前的50%提高到75%。这一建议引起了一些大型基金公司强烈反对,但国会议员中有人对此持支持态度。 另外,对延时交易和“软美元”的监管规则也在讨论之中。 据悉,此次要求详细披露费用的规则起因于2月份的调查。当时,SEC和纽交所、纳斯达克联合调查发现:很多购买基金的投资者没有收到折扣,但大户却得到了这些折扣。基金最后同意补偿客户多收取的费用并支付2100万的罚款,此事以和解结束。因此,刚通过的新规则要求基金在销售时清楚界定给予折扣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