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企业仍享受优惠电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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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09:16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5月26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对化肥生产用电价格继续实行优惠政策,以扶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平抑农资价格。 通知规定,对单系列合成氨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以下(不含30万吨)的化肥企业生产用电,一律免征农网还贷基金每千瓦时2分钱。对磷肥、钾肥、复合肥料生产企业,其生产用电执行与合成氨相同的优惠电价政策。(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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