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涉嫌在华垄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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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08:45 南方日报 | |||||||||
跨国公司涉嫌在华垄断 国家工商总局历时一年调研完成措辞严厉的报告,指出应加快制定《反垄断法》 “近10年来跨国公司凭借技术、品牌和规模等优势,在中国经济各个领域,尤其是在软件、感光材料、电脑、手机、轮胎等行业的强势扩张,已经影响到国内企业充分、自由、
而上述评论的背景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在历时一年的调查研究后,于本月初完成了一份“据称措辞相当严厉”的《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包括微软和伊士曼柯达在内的多家跨国公司目前已经在中国市场的相关领域占据了统治地位,这些企业往往有可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来阻碍或限制市场竞争。 以垄断地位违反公平交易 报告举例称,微软的操作系统软件目前占据了中国操作系统市场95%的份额,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而伊士曼柯达此前就占据了中国胶片市场超过50%的份额,而在收购国内惟一同行对手乐凯20%的股份后,预计该公司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将进一步增长和巩固;瑞典利乐公司则控制了中国95%无菌软包装市场,占绝对垄断地位,伊利、光明、三元等国内乳业巨头均使用利乐的无菌灌装生产线及相应的包装材料。 公平交易局的这份报告同时指出,部分跨国企业为了保持它们在中国市场的垄断地位,甚至采取了一些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手段。比如有些跨国企业为了阻止中国企业进入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而有些企业为了攫取更高额的利润,其产品在中国的定价明显高于其它国家;有些跨国企业在销售旺季要求独占超市的推广权,威胁超市禁止销售其竞争对手的产品,否则将停止交易;此外,跨国企业还经常采取收购和合并等手段来巩固自己的垄断地位。 法律法规有些力不从心 报告指出,在这种局面下,中国当前在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现有的法律体系缺乏针对捆绑销售、制定不公平价格压迫竞争对手、价格歧视等行为的条款。由此报告认为,为了阻止跨国公司压制竞争的行为,加快对不公平竞争的立法,制定《反垄断法》很有必要。“中国目前急需一套完备的针对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的法律系统,当前应加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制订《反垄断法》。” 尽管该报告并未完全公开,但已经引起华尔街日报、法新社等国外媒体的广泛注意。 法新社的报道评论称,中国已经认识到跨国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滥用优势地位阻碍竞争并制造垄断势力。而华尔街日报中文版则引述消息源称,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相关机构正在考虑出台一部反垄断法规,以整肃竞争环境,遏制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垄断势力。 本报记者 戴远程(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