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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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06: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6日上午9:30在浙江东方集团大厦八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代表股数(包括授权代表人代表股份)271,569,876股,占总股本的53.7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何志亮的主持下,逐项审议了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递交的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和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报酬议案;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递交的公司董事长2003年报酬议案;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递交的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到会代表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271,569,876股,其中,同意票271,569,87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二、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271,569,876股,其中,同意票271,569,87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三、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票271,569,876股,其中,同意票271,569,87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四、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有效票271,569,876股,其中,同意票271,569,87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五、公司董事长2003年报酬的议案 有效票271,569,876股,其中,同意票271,569,87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六、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报酬议案 有效票271,569,876股,其中,同意票271,569,87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 以特别决议通过: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效票271,569,876股,其中,同意票271,569,876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到会代表持有股份的100%,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