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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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06: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6日上午在公司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7992669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127992669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7992669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同意127992669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7990579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9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变更的议案。 同意127992669万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律师见证,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律师法律意见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