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地方出台涨价项目 发改委划定两条控制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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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05:32 深圳商报 | |||||||||
【本报北京5月26日电】(深圳商报记者徐香梅)今天,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严格控制地方出台涨价项目具体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至4月粮食等价格涨幅较大 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1至4月份累计同比上涨3%。
考虑到居民特别是城市低收入群体对消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防止居民消费价格过快上涨,为此,4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出台新涨价项目,主要内容是: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当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简称“两条控制线”),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这里的提价项目是指目前仍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而不包括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多数地方价格涨幅未“超标”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这一措施虽然仅适用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但是对全国各地也不是“一刀切”。只有那些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较多的地区才被要求暂停调价,而且停止的时间以3个月为限。价格上涨幅度缩小后,仍然允许这些地区调价。对于价格涨幅没有超过“两条控制线”的地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仍可以正常调整。目前,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涨幅没有超过“两条控制线”,地方政府调整价格也没有受到限制。 部分产品价格已有回落 国家发改委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主要还是运用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措施,来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另外,国家采取一系列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对投资增长过快的问题,国家也采取一些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的调控措施。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今年4月份固定资产投资速度已经开始减缓;一些上涨较多的生产资料价格如钢材和有色金属价格已有回落;最近一个多月来,粮食价格也已经趋于稳定,个别地方稳中有降。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徐香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