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000078)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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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02:18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局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续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本公司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药业”)在广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广发行”)的壹亿伍仟万元提供担保的合同已到期,公司董事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为“海王药业”申请六个月借款展期提供续保的议案,并将全部资料报送“广发行”审批,经“广发行”审批核准后,本公司于2004年5月25日收到“广发行”反馈的正式《贷款展期合同》及《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王药业”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和间接合并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25层,法定代表人为张思民,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海产品系列的保健滋补食品及饮料、海洋药物原料、制剂、药物片剂、胶襄剂、冲剂、冻干粉针剂、注射用水(B-内酰胺类药品除外)。 经审计,截止2003年底海王药业资产总额为1,624,488,765.32元,负债总额为1,233,137,742.11元,净资产为391,351,023.21元,2003年主营业务收入300,648,577.79元,净利润51,321,193.81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广发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海王药业”在该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局意见 “海王药业”是从事药品、保健品生产与销售的企业,需要较大的流动资金支持,本公司为该公司担保旨在提高其生产经营规模及盈利能力,以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董事局注意到“海王药业”2003年度资产负债率较高,超过了70%,但考虑到此次担保是对“海王药业”原贷款展期的续保,且“海王药业”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为使其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确保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从全局考虑决定为“海王药业”的上述贷款展期提供续保,并要求“海王药业”尽快调整2004年度负债,降低资产负债率。 二、关于担保合同终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3]56号文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及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健”)友好协商,本公司于2003年1月23日及2003年3月3日与“工行”签订的两份担保合同,在主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办理续保手续。 原担保基本情况:1、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为被保证人“中科健”向“工行”借款叁仟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自2003年1月24日起至2004年1月23日止,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2、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为被保证人“中科健”向“工行”借款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自2003年3月4日起至2004年3月3日止,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目前本公司已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的询证回函,确认本公司以上两笔担保事项在上述日期之前已经结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000万元(其中对外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2,000万元),累计担保金额占2003年底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8.26%。其它担保事项请参见公司《2003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贷款展期合同》 2、《保证合同》 3、董事局决议 4、询证函 5、其他文件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