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批准向美提供空乘个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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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08:34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经过长达1年的研究与讨论,欧盟委员会24日通过了一项涉及美国航空安全的协议,同意欧盟的航空公司在运营欧美航线业务时须向对方提供赴美乘客的个人详细资料。 根据这项协议,欧盟所属航空公司的赴美航班在起飞后15分钟内,应向美国航空安全部门提交包括乘客姓名、住址和信用卡号码在内的34种信息。
美国谈判代表称,掌握这些信息是重要的反恐措施,还警告说违反规定的航空公司将遭受重罚——最高额度为每位乘客6000美元,而且不允许其航班在美国机场降落。另外,美国代表还保证,在事先通知欧盟的前提下,它仅会与少数国家共享这些信息。 欧盟委员会的官员认为,这项新协议将为欧盟的航空公司提供法律依据,避免搭乘欧洲航班的赴美旅客陷入混乱,还能减少他们在美国海关入境时的等待时间。 欧美双方将于下周在华盛顿举行正式签字仪式,之后这项范围较窄的国际协议将正式生效。从去年3月以来,欧盟和美国一直根据一个非正式协议交换相关信息。 分析人士认为,这项新协议的最终命运目前还很难判断,无权阻止这项协议生效的欧洲议会很可能向欧洲法院提出上诉,请求裁决。如果进入法律程序,将要耗费几年时间。作者:王龙云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5-26星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