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府回应商务部“点名” 车牌拍卖政策未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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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06: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6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拍卖私车牌照是否继续下去?25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说,目前还没有改变原有政策的说法。但是,她也强调,上海市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 24日晚上,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报道,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点到了上海市拍卖私车牌照的行为。
在25日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面对这个众多记者多次提问的焦点,焦扬说,这是上海市从总量上控制车辆数量的一种阶段性做法,今后将逐步发展和完善私车牌照额度拍卖政策。记者注意到,这个说法和以往数次的回答一样。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明确表示,目前个别地方存在的私车牌照拍卖行为,违反了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他表示,按照这个新法律,除了公安部门之外,任何部门都无权发放私车牌照。 上海是目前全国惟一实行私车牌照拍卖的城市,该措施始于2000年。黄海说:“我们希望上海方面能够按照新的道路安全法规,对这个行为再进行一次认真的研究。” 此前,焦扬在4月20日说,上海市要有序发展私人小汽车交通,这是参照世界上各大都市的交通管理方法,并且考虑到了上海的特点,“体现了市政府为实现交通排堵保畅目标而对广大市民的承诺”。 黄海同时指出,从短期效果看,如果限制车辆的发展,对道路交通的改善肯定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从长期看,仅仅靠控制车牌来改善交通,难以做到。 黄海引用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记者就这一问题向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提出采访要求,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回复。 另有法律专家指出,车牌限额缺乏法律依据。这个做法导致了轿车登记条件的附加,违反了现行法律。 上海今年4月的车牌平均中标价已达到45492元。据估计,上海每年的牌照拍卖所得超过100亿元。 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小组处得知,该市从2002年到现在为止,从私车牌照拍卖资金专项账户中提取了28亿元,用于上海市中环线轨道交通建设,以后拍卖所得款项也将陆续投入上海的市政交通建设。焦扬说:“它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 由于上海牌照昂贵,一部分车主只好到周边地区上牌。最近,上牌地点扩大到苏北、南京甚至安徽等地区。异地上牌不仅使上海的牌照拍卖制度形同虚设,而且导致了购置附加税等税费的流失。以售价10万元的汽车为例,每辆车上海要损失1.2万元左右的税费。 焦扬承认,有越来越多的上海私车到其他省市上牌。今年2月,长三角15个城市在上海达成共识,要限制上海车辆异地上牌。上海市还规定,挂外地车牌的车辆工作日上下班高峰期间不能上高架和外环线部分道路。但是,这依然不能杜绝异地上牌,因为在异地办照的费用,比不上在上海办照的一个零头。(周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