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睦(600114)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02:25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山西华晟—戴维斯粉末冶
2004年5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审议该项投资议案时,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其中小山星儿、池田修二和稻叶义幸三名董事委托多田昌弘董事表决);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此项对外投资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须与山西华晟—戴维斯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和章程。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由于投资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人民币2,000万元的范围内,故无须股东大会批准,但须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山西华晟—戴维斯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专业生产为汽车、摩托车、家用电器产品配套的粉末冶金制品,是当地的重点企业之一。 住 所: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城南环东路19号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郑运东 注册资本:216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汽车、摩托车、家用电器等粉末冶金件 2003年度净利润:399万元 2004年3月末净资产:2,507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建的山西东睦华晟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山西华晟—戴维斯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厂房及生产设备等实物资产,经评估后作价1,2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其中,土地使用权、厂房及生产设备等实物资产的评估价格为1,410万元,没有设定抵押担保及其他权利限制、无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事项;山西东睦华晟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粉末冶金各类零件,粉末冶金用模具制造及其他机械加工;投入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费用(固定资产)。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关于设立山西东睦华晟公司合同和章程,将在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签署。上述合同和章程的签约方为本公司和山西华晟—戴维斯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山西东睦华晟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山西华晟—戴维斯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现有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等实物资产,经评估后作价1,2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合资合同和章程自当事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营期限为20年。 土地使用权、厂房及生产设备等实物资产的定价是按市场重置价为依据;投资作价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双方按照设备的实际性能重新调整成新率对设备进行作价。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拟设立山西东睦华晟公司,可以继承山西华晟—戴维斯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原有的生产、技术和市场优势,将年新增粉末冶金制品500吨,形成年产2,500吨粉末冶金制品的生产能力,与公司形成优势互补,减少重复建设和重复竞争,从而扩大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规模,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加大在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开发,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与本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关。 本公司已认真考虑了该项目可能出现的运营风险并拟定了相应的对策,预计合资后山西东睦华晟公司将会从2005年起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达产年利润总额1,046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包括建设期0.5年)4.87年,这将有利于本公司的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的增长,有利于本公司的全体股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以及会议记录 2.《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合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