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博股份(600136)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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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02:25 证券时报 | |||||||||
暨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5月25日在武昌滨湖大厦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祝懿东、独立董事王善平因公未能出席会议,董事付晓东委托董事潘福祥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章程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此议案尚须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二00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定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4年6月27日上午9时———12时 二、会议地点 武汉市武昌东湖路325号滨湖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04年财务预算报告 5、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续) 原章程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8、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1、2、4、5、6、8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于2004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于2004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9、关于冷明权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凡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凭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818号佳丽广场45层董秘办 3、登记时间: 2004年6月22日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与会者食宿费自理 3、联系电话:027-82702848 传真:027-82702818 4、联系人:吴小林 郑文舫 周家敏 5、邮编:430020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