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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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02:25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6月28日下午3:00 3、会议地点:深圳新都酒店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0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03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的议案》 以上第1-4项审议事项于2004年4月16日于《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六十二条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第5-9项审议事项详见今日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凡是在2004年6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出席股东大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春风路一号新都酒店24楼。 3、登记时间:2003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2320888转382 传真:(0755)82344699 邮编:518001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6月28日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