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600107)法人股股权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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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 02:25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接社会法人股东武汉聚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原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923.5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34%)质押给华厦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已于2004年5月23日到期解冻。现因武汉聚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上述股权,继续质押给了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质押期限为2004年5月19日至2005年5月23日。该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2500万元,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