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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法将规定:基金资产受损 管理人要赔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9:41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证券投资基金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金法对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基金资产受到损失时如何履行赔偿责任,做出了规定;而如果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基金托管人必须终止其职责。

  21日,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在“华夏基金中国银行宣传基金法专家报告会”上介绍,基金法高度强调了保护投资人利益:对信息披露的方式、内容以及禁止行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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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明确规定;对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持有人大会决议的通过条件都做了具体规定;在放宽基金投资比例的同时,要求开放式基金必须保持足够的现金和政府债券应对投资人的赎回需求;对于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基金资产受到损失时如何履行赔偿责任,也做了规定。(记者 汤一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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