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缺失原因有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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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8:57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柏晶伟北京报道失信行为正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流失和损失。5月21日,由中国管理科学院、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人民日报社新闻信息中心主办的“2004信誉论坛暨守信企业家高峰会”呼吁,打造信用经济已经迫在眉睫。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曾在2003年算过一笔账:我国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造成的无效成本约占GDP的10-20%,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相当
与会专家认为,当前社会上的失信行为既有政府的失信,又有企业的失信,更有个人的失信。造成信用缺乏的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政府失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任期内的目标而盲目大干快上或朝令夕改,失信就成必然。地方保护主义,如果保护的是本地的造假者,让这些失信者不受打击反受到鼓励和保护,就必然助长了当地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二是产权不明。产权是信用的载体,产权混乱或产权模糊,个人和企业不仅没有动力去追求信用、维护信用,而且常会故意破坏信用。三是改革不到位,制度漏洞大。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计划失灵的地方,市场又未跟上,政府职能似转未转,政企似分开又未分开,体制、制度、政策漏洞既多又大,失信者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而且有机可投,有机可乘;讲诚信的人往往吃亏。这就形成了“不捞白不捞,不赖白不赖,不骗白不骗”的社会心理。四是缺乏信用文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