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6: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2.4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月28日,除息日为2004年5月3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有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石景山首钢办公厅6号楼212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范晓江 咨询电话:010-88293727传真电话:010-6887302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4日 股票代码:000959股票简称:首钢股份公告代码:2004-010 转债代码:125959转债简称:首钢转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5月18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3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不实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首钢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因派息等情况使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格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 派息: P I= P0- D 其中: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P I,初始转股价为 P0,每股派息为 D。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2004年5月31日实施2003年度每10股派3元(含税)人民币现金的分配方案后,“首钢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46元=5.76元-0.3元。此价格在2004年5月31日生效。首钢转债转股起始日为2004年6月16日。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