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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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6: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次公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据成都成量集团公司信息通报,其正在进行的有关本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有新的进展。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4]370号文件《关于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好公司国家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就本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作出批复:同意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股转让方案,将成都成量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4710.4394万股中的3212.6703万股转让给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1497.7691万股转让给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 二、鉴于本公司国有股权协议收购的过渡期间较长,其间国有股权股东成都成量集团公司分别与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已在2003年6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年1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正对其在国有股权转让过渡期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进行自查。 三、公司董事会将就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的自查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顾问对过渡期间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切实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四、公司将在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自查报告及本公司董事会核查报告公告并报送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四川证监局后,配合股权转让各方尽快完成股权的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