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生获“地区总部”资格认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5:1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近日,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经中国商务部批准,获得“地区总部”的资格认定,从而成为中国首家获此资格的外商独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地区总部”的经营范围是在目前外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基础上进行扩充: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政府将首次向在华的外商独资企业开放进口权与销售权(跨国公司产品),同时在售后服务、物流、财务支援等
(高剑巍)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5月25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