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管理条例》将适时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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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3:4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甄世宇)一直处在法律真空下的中国征信体系,不久将有法可依。“经过几易其稿,《征信管理条例》已基本定稿,将适时出台。”昨天央行研究局法律处处长刘萍透露了这一消息,同时另一项与之配套的《信息披露条例》也正在起草中。 “《征信管理条例》的出台只是时机问题。”刘萍没有进一步透露出台的具体时间,但表示,将对与之相冲突的其他法律条例进行修改。《征信管理条例》作为整个征信体系的
记者了解到,与《征信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各项措施也正在制定过程中。一项《信息披露条例》已经提上央行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但具体的条款还在讨论。同时,有关征信标准化建设的条例也正在草拟。 据刘萍介绍,央行在起草《征信管理条例》时综合考虑了美国和欧洲两大征信体系的模式。 除了具有完整庞大的体系外,国外成熟征信体系中还有比较丰富的以市场化手段获得的数据库。并且政府监督与行业自律能够相结合,同时所有消费者都具有遵守信用的意识。 刘萍表示,央行正在建设覆盖全国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但由于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主管单位缺位,央行构建的信息数据库只是以银行信贷征信为主,没有涉及其他方面的信息,需求方也主要是商业银行。”不过,她表示,今后将逐步实现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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