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600210)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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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2:07 证券时报 |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04年5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泉饮料)8.46%股权并无偿受让其0.54%股权之出资权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紫泉饮料股权,使公司持有紫泉饮料的股权从66%上升到75%,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控制权和收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收购并无偿受让紫江集团所持有的紫泉饮料股权之行为属关联交易,公司共有9名董事,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股权收购发表了意见,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创投”)增资之事项是考虑到紫江创投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包装主业外业务,建立稳定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点。 上述公司的增资行为属关联交易,公司共有9名董事,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股权收购发表了意见,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关于公司为购置上市公司总部办公用房并建立不动产出租业务平台,与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收购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紫江创投协议受让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股权,一方面可以解决上市公司总部及各事业部在市中心商务区的办公用房困难,避免日后因办公楼租赁而与紫江集团发生持续关联交易;另一方面,通过紫江创投建立不动产业务发展的平台,拓宽上市公司利润来源,并通过持有较大升值潜力的虹桥商圈的不动产物业,提高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含金量,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受让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股权之行为属关联交易,公司共有9名董事,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股权收购发表了意见,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5月25日 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的委托,为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的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净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评估目的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04年4月30日的公允市价进行了评估。 评估前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为339,230,692.27元;经调整后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为339,244,577.92元;经评估,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399,879,249.72元;评估增值额60,634,671.80元;评估增值率17.87%。 本报告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即在2004年4月30日到2005年4月29日期间内有效,可以作为实现本次评估目的的底价或作价参考依据。 本报告评估价值是评估对象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不变的前提下,为实现本报告评估目的而提出的现行公允价值。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需要注意评估基准日后的价格、税率等标准及资产构成和数量、质量变化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04年5月12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红 总评估师:丁方用 评估人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子祥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卞文漪 2004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