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4年第二次(三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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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2:07 证券时报 | |||||||||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4年第二次(三届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5月24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李健因公出差,委托监事李琪代为行使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师子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截止2004年6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第七章第一节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监事可以连选连任。为此本届监事会提议贾师子、李健、李琪、卓恺忠、蒋伟五位人员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侯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 贾师子:男,56岁,大学专科,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司务长、政治指导员,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支部书记、公司工会主席。现任公司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李健:女,41岁,研究生课程毕业,助理会计师。现任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琪:女,41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政工师。历任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组织处副处长。现任公司组织处处长、纪委副书记、监事。 卓恺忠:男,48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政工师。历任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车间支部副书记、司法处副处长、监事。现任公司法规室主任。 蒋伟:男,31岁,大学本科,助理会计师。现任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 3、审议通过公司《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5月24日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安传礼,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他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安传礼 2004年5月24日于重庆 附件: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安传礼先生简历: 安传礼,男,汉族,1942年2月出生于山东淄博市,研究生学历。1967年至1983年任重庆东风化工厂副厂长,1983年至2000年任重庆市化学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2000年任重庆市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巡视员,2000年11月至2004年4月任重庆市国有重点企业监事会主席。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孙芳城、陶长元、安传礼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安传礼声明书。独立董事孙芳城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陶长元声明刊登在2003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时报》上),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的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