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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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2:07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2.4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 月28 日,除息日为2004年5月3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有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石景山首钢办公厅6号楼212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范晓江 咨询电话:010-88293727 传真电话:010-6887302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 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