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土地产权是保护土地及农民利益的必由之路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 09:32 中国经济时报 | |||||||||
由于产权不清,加之没有科学的推荐和选举制度做保障,某些基层政府和村级干部并非都能够代表国家和农民利益而工作,相反,他们把自己看成是国有土地的代表者、支配者、管理者和经营者,他们只对上负责,对官位负责,为了政绩和具体经营中的幕后的好处,根本不考虑国家和农民的利益 岳建国
据5月2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广东省将通过明晰土地财产权,推行土地股份制;尽量缩小征地范围,推行土地年租制;探索发行土地债券等办法解决建设发展使用农村土地存在的问题,从制度上缓解建设发展资金不足与保障农民利益的矛盾。 笔者觉得,这个决策具有重大现实和长远意义,也是最终解决非法占用土地、保护农民正当利益的必由之路。 多年来,在广大农村的土地上发生了和前些年许多国有企业几乎一模一样的难题:由于产权归属不清,土地(类似于国企)虽然归国家所有,但因国家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土地的经营者都和国企的职工一样,不会产生“这片土地就是我的”这种主人翁意识,因此也就不能像经营私人财产那样发挥出最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愿进行兴修水利等长远的投资、大面积撂荒等就是证明),导致土地经营效率低下。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由于产权不清,加之没有科学的推荐和选举制度做保障,某些基层政府和村级干部(类似于国企负责人)并非都能够代表国家和农民利益而工作,相反,他们把自己看成是国有土地的代表者、支配者、管理者和经营者,他们只对上负责,对官位负责,为了政绩和具体经营中的幕后的好处,根本不考虑国家和农民的利益,一是他们让种什么农民才能种什么,严重践踏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二是站在开发商的一边,想怎样侵占农民土地就怎样侵占,既使土地效益和某些国企一样越来越差甚至“倒闭”(被侵占),又在野蛮占地和拆迁上制造政府和农民的矛盾,其腐败效应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 既然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国企改制早已将所有中小企业推上前台并取得明显的良性效应,既然其改制的思路正向银行、电力等大型国企渗透,同样作为国有财产的农村土地也应该进行以产权明晰为核心的改革。国企之路告诉我们,只有通过这种改制,才能让农民通过推行土地股份制、发行土地债券等多种方式成为真正的土地的主人,他们才能在保护自己土地的同时成为国家土地的自觉的保卫者,非法侵占土地的现状才有可能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的土地财产和尊严才能得到宪法中“国家保护私有财产”条款的有效保护,农村的土地才能像改制后的国企一样焕发青春。 土地都是国家的,这当然不错,但国家绝不是某些地方政府,更不是村干部和开发商,国家是由一个一个包括农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组成的,国家的土地人人有份,每一个农民也有自己的一份。可以说,农民们脚下世世代代居住和耕种的土地就应被看作是他们自己的,如果不这样认为,就不能解释“农民的那份土地究竟在哪里”这个问题。如果长期保持土地产权模糊的状况,就会延伸这样的不公局面:农民们好像家家都有土地,但一遇到以国家的名义进行强行占用时,他们就压根就没有一寸土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