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个人完税证明可堵两大“漏洞”(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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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 09:07 金羊网-新快报 | |||||||||||
不少人都遇到过出国时需要提交纳税凭证办理难的问题,类似问题将在全员开具纳税凭证后成为历史。广东省地税局已向本报证实,有望在明年实现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纳税凭证,目前广州部分地区已经试点,“开全国先河”。 著名经济学家魏杰曾经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向个人支付收入的时候,都必须在支付收入的同时,向个人支付纳税凭证。附有纳税凭证的收入,才是可支配的合法收入。” 首先,原来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形式,纳税人和税务机构不直接“见面”,全部由单位“代理”,一些不法单位往往就钻空子,从中少缴甚至不给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容易引起纠纷。而作为纳税人,已经缴纳了税款完成了应尽的义务,但是却得不到相应的证明,这不符合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 广州市地税局一位负责人认为,一些企业利用发放现金和附加福利使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这样公司由于支出增加,也少缴了企业所得税。作为收入的另外一部分,包括劳动报酬、稿酬在内的其他收入主要以现金形式交易,使逃避纳税的情况更为严重。由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规范,与之相关的劳动者权益也会受到侵害。 其次,有利于建立比较完善的个人信誉体系。目前有可信度的个人信誉证明比较少,个人在办理贷款、购房、购车等需要信誉证明时,很多出示的个人收入证明仅仅靠工作单位的公章证明,所以不少人利用这个漏洞借机弄虚作假,制作假证明书,使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可信度很低。 (实习生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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