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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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 05: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红股0.2股,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每10股发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04年5月2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5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3日 一、2004年5月12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派现金0.5元(含税),应付普通股股利10,500,000.00元,经利润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尚余32,133,756.8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4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利润分配实施具体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04年5月28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4年5月3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3日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派送现金红利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公司即将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派送红股办法 本次向全休股东派发的股份每股送红股0.2股由登记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本次利润分配前后,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单位:股) 项 目变动前股数 本次派发红股数 变动后股数 股份比例(%) 1、国有法人股 117211500 23442300 140653800 55.81 2、发起人法人股 2788500557700 3346200 1.33 3、流通股90000000 18000000 108000000 42.86 4、合计210000000 42000000 252000000 100.00 六、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2003年度每股收益为0.27元。 七、其它事项 1、联系人:周新太、张捷、刘兴林 2、咨询电话:0791-8469749 3、传真:0791-8467843 4、地址:南昌市5001信箱512分箱 5、邮编:330024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2004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