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成立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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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 06: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4年4月12日起向社会公开发行,截至2004年5月19日,发行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此次发行的净销售额为1,511,568,839.92元人民币加上转份额利息款452,051.40元人民币,共计1,512,020,891.32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04年5月21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开立的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按照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在设立募集期共募集1,512,020,891.32份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和《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满足成立条件,于2004年5月21日正式成立。自成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次发行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基金成立后与本基金有关的相关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 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成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36803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成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本基金持有人寄送首份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5月2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