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板块特别规定凸现“特别”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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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 07:58 上海青年报 | |||||||||
开、收盘价的“改革” 与当前主板市场的交易制度相比,中小企业板块的“特别”之处首先体现在开、收盘价的“改革”。据悉,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将以开放式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而主板市场是封闭式集合竞价;中小企业板块股票将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收盘价,主板市场采用的是一定时间内成交量加权平均的方式。
万国测评的赵晓斌指出,采取开放式的开盘集合竞价更透明化,有益于喜好短线操作的投资者即时把握机会;至于收盘价方面的改动,可能是为了避免主板市场中“拉尾盘”现象的发现。 信息披露更规范 中小企业板交易制度的“特别”还落实在“公开信息披露”及“异常波动停牌”,新增了不少此前并未明文规定的内容。在“公开信息披露”方面,日价格振幅达到15%、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被要求披露其交易席位。在“异常波动停牌”,连续三个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正常值累计达到±20%的股票,亦被纳入“异常波动”范畴。 “由于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在生产、研发等领域普遍处于萌芽阶段,经营的风险性较大,抑制市场的过分投资显得尤为重要。此次交易制度中新增相应的措施,将使得整个市场更为规范。”赵晓斌表示。 “总体上看,上述‘特别’之处亦流露出‘严格’二字。而中小企业交易规则的制定依然没有摆脱主板的‘影子’,并未出现诸如‘放开涨跌停板限制’等市场之前盛传的情况,从中反映出管理层的谨慎态度,。”中信证券的分析师孙超认为。 (记者陈重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