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工程”城市 等级评价揭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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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 03:02 中华工商时报 | |||||||||
日前公安部、建设部对2003年全国实施“畅通工程”以及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的情况予以通报,并对一等管理水平城市中的长春、沈阳、宁波、珠海颁奖。 在共分为三个管理水平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中,一等管理水平城市为:大连、南京、青岛、厦门、长春、沈阳、宁波、常熟和昆山等13个城市;深圳、上海、北京、广州等91个城市均属二等管理水平城市;天津等71个城市为三等管理水平城市。(21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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