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A(000726)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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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 01:59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4年5月12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3年底股本总额42243.24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3.75元人民币(含税)。其中A股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公司高管持股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B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召开股东会第二日(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汇率中间价折合港币兑付(即按1:1.0608的汇率折算。B股不扣税)。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A股股权登记日为5月27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5月27日;除息日为5月28日。 三、分红派息的对象 截止2004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方法 1、A股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于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B股股东现金红利可于6月1日起通过其托管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若投资者在2004年6月1日办理了B股转托管,其所得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发起人股、高管股的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81号 电话:0533-5285166 传真:0533-5282188 六、备查文件: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