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科技(000727)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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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 01:59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向大股东转让国债事项已构成了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披露,现将有关信息补充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2003年12月1日与原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签订了《国债转让协议书》,本公司以2003年11月27日的收盘价101.50元为基准价,将持有的486,000份国债(995)转让给了华电集团,共计金额人民币49,329,000元。 2003年12月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债转让的议案》,关联方回避了表决,其他与会董事表示一致同意。 华电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项交易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中对该项交易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原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748.7万元,法人代表:赵竟成,住所:栖霞区华电路1号,经营范围:电子器件、照明电器、广播电视设备;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电视监控系统;电子计算机系统及配件,彩色及单色监视器制造、加工、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债(995)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行的1999年记帐式(8年期)附息国债,面值人民币100元,年利息3.28%,每年付息一次(单利),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兑付时间为2007年8月20日。 四、国债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华电集团同意以2003年11月27日的收盘价101.50元为基准价购买本公司持有的486,000份国债(995),共计金额人民币49,329,000元。本协议生效日后,该项标的2003年及以后年度利息部分归华电集团所有。本次国债(995)的转让款项的支付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本协议生效日是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未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的目的:项目投资有缺口,为确保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 此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七、由于本公司工作失误,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国债转让协议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