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公司预计6月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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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11:43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后,深交所昨天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这标志着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天在出席“2004北京国际金融论坛”发表演讲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中小企业板块准备已经很充分,预计20天至1个月内首批企业可上市。”
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交易制度与主板市场交易制度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将以开放式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主板市场是封闭式集合竞价。二是中小企业板块股票将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收盘价,主板市场采用的是一定时间内成交量加权平均的方式。三是中小企业板块将改进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异常波动停牌制度。四是中小企业板块将推出中小企业板块指数,以反映中小企业板块的走势。 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三只股票;日价格震幅达到15%的前三只股票;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深交所将公布成交额最大的五家营业部或席位名称及其买卖金额。属于异常波动的中小企业股票将被停牌,直至公告当日十点三十分复牌。深交所将公布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成交额最大的五家营业部或席位名称及其买卖金额。 深交所提醒投资者,投资于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手续和程序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没有变化。 (记者王惠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