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诠释中小企业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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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11:09 京华时报 | |||||||||
作者: 敖晓波来源: 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昨天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这标志着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针对中小企业板块方案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昨天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应遵守哪些规则? 答:《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实行了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一是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减少违规行为。二是定期公布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完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三是建立年度报告说明会制度,加强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四是建立募集资金定期审核制度。 问:中小企业板块交易规则将有哪些变化? 答:与主板市场交易制度相比,中小企业板块交易制度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将以开放式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主板市场是封闭式集合竞价。二是中小企业板块股票将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收盘价,主板市场采用的是一定时间内成交量加权平均的方式。三是中小企业板块将改进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异常波动停牌制度。四是中小企业板块将推出中小企业板块指数,以反映中小企业板块的走势。具体内容可参见《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现行交易规则。 问:哪些企业适合到中小企业板块发行上市? 答:当前,中小企业板块发行上市的标准和程序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在重点安排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到中小企业板块发行上市的同时,会尽可能扩大行业覆盖面,增强上市公司结构的互补性。 问:投资者买卖中小企业板块股票在操作上有没有变化? 答:投资者投资于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手续和程序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没有变化。本报记者 敖晓波(相关细则见B4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