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交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及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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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06:1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0日电据新华网报道,继证监会批复同意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19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这标志着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 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交易制度与主板市场交易制度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将以开放式集合竞价的
不过,对投资者而言,深交所负责人称,投资者投资于中小企业板块股票的手续和程序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没有变化。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实行了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一是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减少违规行为。二是定期公布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情况,完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三是建立年度报告说明会制度,加强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四是建立募集资金定期审核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监管。 此外,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深交所还出台了《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深交所依据有关规定,对企业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张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