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B(900957)解除社会法人股质押担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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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05: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4月8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8467万股,为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申请的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个月的短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等事项刊登在2004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2004年5月19日,上述质押事项已经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并办理完毕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2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