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官是商?——有这样一些事业单位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09:52 中国经济时报 | |||||||||
事业单位改革之忧(二)本报记者 谢闻南 吕本富(中国科学院教授):在美国和其他国家,一直是民间在做互联网管理机构,包括互联网最重要的资源——地址的分配;而在国内,如果你要办一个网站ICP证书的话,经过差不多十三四个部门审批。每台电脑给你分配一个地址,我们叫IP地址,这个权力可以说是国家的,因此这个分配和管理工作应该是非盈利的。
所有网站都有一个叫.CN的域名,那个.CN域名,是国际互联网协会设置给中国的。去年.CN应该注册了有三十多万个,意味.CN域名的收益至少在四五千万。在美国也有这样一个域名,是由四五个公司分开做的,像PRI等等,只有一个IP地址的分配保留着国家权力。 虽然国内在IP地址的分配和.CN域名的注册上具有垄断性,但有关事业机构却还做一些非常具有竞争性的业务,比如通用网址。域名好像是公安局给你家发了一个门牌号码,应该是国家的;而通用网址就相当于门牌号码做出来以后,又做了一个黄页、手册。这个黄页显然是个竞争业务,它是把竞争性业务和非竞争业务捆绑在一起做了。 这个像黄页一样的通用网址,需要我们安装一个插件才能用。微软在让你安装这种插件的时候,只有一个接口,这个接口是留给中国的厂商竞争的。换句话说,我要用了通用网址,我就不能用其他的类似产品,我要用了其他的就不能用通用网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既然拿了国家的域名授权,就不应该做这样的竞争性业务。 李顺德(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博导):国家工商总局里头,把商标局整个算一个事业单位,因为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务员编制不够,怎么办呢?你商标局人比较多,把你切出去,作为事业单位编制,大家的编制就够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下有一个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只有80个公务员编制,专利局一大帮人也都搞成事业单位,出去了;有一个全国软件登记中心,它在版权保护中心这样一个事业单位的下面。但它们都承担着很重要的行政职能,这样的情况很多。 浦志强(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事业单位”是改革带来的问题,当时设立的时候,就蕴涵着今天出现的问题,即改革的结果成为了改革的对象。事业单位改革如何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我觉得这是很重要的问题。 关于工商信息中心这个案例我知道一些情况。工商信息资料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但如果你去查询的话,先要收150元钱的查询费,资料打印出来的时候,每一张A4纸一元钱,每一张A3纸交两元钱,查一份非常完整的材料,你花费的钱应该是在1000元左右,而且在交费用的时候,你会发现,没有什么好商量的,人家会告诉你,这是物价局规定的咨询收费标准。 查营业执照上的每一项都是10元,基本的收费应该是20元到30元钱以上,如果把营业执照上的数据你都查全了,实际上要交80元到100元。你必须要提供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因此就首先要花10元钱在基本信息那个地方把它查出来。这就是你别无选择的行政事业收费的一个过程。 又如在房地产建筑方面交易量非常大,任何地方的房地局下都有一个建筑管理处,但它其实是一个事业性单位,企业到这里来,就需要交3%的管理费,它是负责审查你的资质、管理建筑市场的,收费是行政授权的规定。 张鸣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一些协会实际上是政府衍生出来的,政府自己不太合适做,就派生出一个机构来做,比如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虽然跟企业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它又宣称是政府授权、是非盈利性的,事关国家安全云云,实际上这不该它管的事情,或者不应该这么管。 实际上借政府授权进行商业操作,效益非常大,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事业单位改革,就是要消除这种现象及其对市场的不利影响,我认为,这关键在于政府职能改革,在于行政授权问题。 现在某些事业单位的一些行为已经很商业化了,而且拿着行政授权就可以选择下级的授权对象,用权力做大自己的盘子,看起来是公开授权,其实跟暗中授权是一样的,而且往往在背后某些集团有利益,根本不会给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