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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全要聘法律顾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06:36 北京青年报

  国有企业6月1日起全面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今年6月1日起,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全面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其中大型企业应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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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6月1日起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所谓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1

  作者:齐中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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