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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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本次利润分配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度实现净利润50,102,715.25元,根据公司章程,按照母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978,742.49元,5%的法定公益金2,489,371.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186,181.24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8,820,782.76元。公司拟按2003年末总股本270,366,1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含税),(税后每10股派1.2元),合计40,554,924.75元,尚余28,265,858.01元,结转至2004年。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24日(星期一) 2、除息日:2004年5月25日(星期二) 3、红利发放日:2004年5月31日(星期一) 三、红利发放对象截止2004年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每10股税前红利金额1.5元 2、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1.2元;持法人股的股东和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1.5元。 五、领取方法 1、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向股东发放。 五、咨询联系办法: 电话:0572-8402738 传真:0572-8402738 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 联系人:唐劲然徐芬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5月18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