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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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8日上午在北京中商大厦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680,551,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9%,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680,551,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 二、关于续聘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680,551,6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张玉凯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刊登在2004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