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赔最大案(扫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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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05:3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死者家属,最近从辽宁省营口市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吕丽华手中接过了103万元的理赔支票。据悉,这是该省个人理赔人身险中最大的一笔赔偿。 据介绍,投保人方某(化名)是一名男性,1962年生人。2002年7月,他在营口市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祥和”定期保险,保额100万元,年缴保费2700元;又投保“康宁”终身保险3万元,缴保费930元。两份保险受益人分别为方某的母亲60%、女儿40%。
去年8月4日,方某的妻子到营口市人寿保险公司报案,说方某于当年8月2日因脑出血在营口市中心医院死亡,申请理赔。 因为投保人所投保的险种虽然是高保障,但却是高风险,此种保险的投入不像其他险种返回投入,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不出现死亡,投入等于“打水漂”,况且投保人刚投保一年就死亡,不能不让人产生疑虑。但经过8个月的调查,营口市人寿保险公司认定情况属实后,报请辽宁省和中国人寿保险总公司批准,决定给予死者家属103万元的死亡理赔。 (辽沈晚报)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5月19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