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投资有所松动关联交易要事后报告 保险公司有了游戏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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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 03:43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18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从6月15日起,新修订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这不仅表明保险监管规章的“基本法浮出了水面,还意味着保险公司在入世之后有了新的游戏规则。 自然人投资有所松动
记者注意到,曾经出现在《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修改稿中的“允许自然人投资保险业的文字并没有出现在新修订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取而代之的是“企业法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组织可以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 当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杨华柏时,他说,出于审慎监管的原则,自然人入股保险业没能一步到位。不过他指出,自然人入股保险 业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也没有明确禁止。 据杨华柏介绍,新规定在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问题上作了较大的制度调整和突破。主要包括:第一,提高保险公司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第二,对于境内上市的保险公司,同样应当遵守有关单一股东投资比例限制的规定。第三,参股保险公司的境外股东原则上应为境外金融机构,全部参股比例应当低于25%。达到或超过25%的,适用外资保险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境外股东投资上市保险公司的,不受此限制。 关联交易15日内要报告 新《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控制和管理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保险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按照规定于发生后15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杨华柏指出,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废止原规定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制度,改为事后报告的方式。同时为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其关联交易行为的管理。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明确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也有利于保险公司上市后接受公众的监督。 保险公司跑马圈地无障碍 记者注意到,新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另一个显著变化体现在对保险公司营业区域的界定上。 原《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由于修改后的《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不再有全国性保险公司和区域性保险公司的区别,因此,新规定明确指出,设立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 此外,新规定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模式进行了重新设计还为新形势下的保险业发展定下监管规则。(19B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