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市场化的走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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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18:18 中国网 | |||||||||
(节选)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具有不可逆转之势,它必然从发展中的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市场经济。作为整体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国内贸易市场化进程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而不断向前推进。
(一)贸易主体的进一步市场化 1.国有国内贸易主体进一步改制 国有国内贸易主体将进一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制,使其成为完全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依照法律进行经营、破产和债务清偿,从而在国内贸易中形成各类主体(依法成立的公司和个体业主等)平等竞争的格局。 2.国内贸易的国际化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这主要表现为国内贸易主体走向国际市场和国外贸易主体走进中国这两种趋势。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中国经济融人整个国际经济中,将会有更多的国际公司到中国进行投资,从事国内的流通贸易活动;与此同时,中国的流通贸易主体也会更多地走出国门,在国外从事流通贸易活动。 3.内贸和外贸的一体化 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内贸和外贸分割的格局将会被打破,将会出现国内贸易和中国对外贸易的融合,而且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每一个经济主体都将得到其在各个市场(包括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行销商品的权利。 (二)价格的进一步市场化 1.产品市场上商品和服务的进一步市场化 在竞争领域里,由市场供求关系共同决定价格;在自然垄断产品、重要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产品,将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和要求,通过价格听证会确定价格,最终使价格决策民主化、公开化。 2.要素价格的进一步市场化 随着劳动市场、资本市场、土地市场等要素市场的逐步完善和成熟,国内市场中的要素价格也会进一步市场化,它们与产品市场的价格相辅相成,形成一个反映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完善的市场价格体系。 3.国内外市场价格的接轨 这意味着国内外市场价格形成和价格运行规则的统一。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可贸易商品的价格必然要与国际市场价格持平,中国将会建立起一个有适度管理的自由贸易体制框架。 (三)政府管理的进一步法制化 1.政府管理的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有序化 通过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依法调节国内贸易中所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贸易主体(依法组织、依法运行、依法破产)、价格以及整个国内贸易的运行过程,使整个国内贸易都在法制的框架内运行。 2.发展市场中介组织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成熟,政府对国内贸易的管理在许多方面将转移到市场中介组织中。市场中介组织,如从事经纪业务的经营性企业、为社会提供专业性服务或监管经济活动的中介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3.政府职能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 在国内贸易中,政府将彻底转变职能,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政府对国内贸易的管理职能将主要表现在:确立一个良好的贸易秩序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反对垄断,反对不正当竞争,为整个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政府控制商品的进一步市场化 随着整体市场经济的建设,对于政府控制的商品和服务将会进一步深化改革。这些商品中的一部分如粮食、棉花、原油和成品油等,将会把作为国家战略物资的部分和作为商品经营的部分分离开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改革经营性企业的体制,使其真正纳入到市场经济运行的体系中;另一部分如电信、铁路、民航等行业,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 总之,中国国内贸易的市场化,将在遵从国际惯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运行规则、在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不断向前推进。(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