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界”严拒失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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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12:36 经济参考报 | |||||||||
16城市共签“信用宣言”本报杭州电第二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论坛”的长江三角洲地区16个城市市长或代表,17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共同发表《共建信用长三角宣言》。据介绍,这是中国第一份区域性政府间签署的“信用宣言”。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论坛”是一个区域性的城市协作组织,主要任务是积极探索长三角城市群在资源利用和保护、城市经济发展、统一市场构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资源集约
长三角16城市包括:上海市,浙江省的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舟山、台州,江苏省的南京、镇江、无锡、苏州、常州、南通、泰州、扬州。2003年,这16个城市GDP总和达到22774亿元,占当年中国GDP的19.5%。 16个城市在《宣言》中约定,将努力建设信用政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树立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要在长三角内推进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并承诺,进一步开放市场,打破地区封锁,消除地方保护,努力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大市场,促进各种要素在区域内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来自16个城市的高层领导表示,今后将携手对区域内的偷逃税款、恶意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制约体系。要“对守信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在长三角的城市中给予最大便利,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市场规范和社会行为规范。” 据介绍,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各省市都加快了信用社会建设的步伐,逐步建立起各自的信用网络平台。上海市早在1999年就在中国率先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建设的试点,成立了内地首家第三方征信机构;2001年又开始建设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目前上海已经初步建设社会信用联合征信体系。在民营经济十分发达的浙江,则明确提出打造“信用浙江”的战略,构建政府、个人和企业信用主体。作者:黄庭钧 潘海平 黄深钢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5-18星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