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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必须取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9:33 中国经济时报

  时报时评童大焕

  5月14日《新京报》消息说,已经实行五年的药品招标体制正面临药品行业的全面“倒戈”:4月6日,包括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在内的13家医药行业协会联名上书国务院,列数药品招标机制的“5大弊端”,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终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主要理由是招标机制损害了患者的健康权、知情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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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两年前,2002年2月6日,全国8省市15家医药商业工业企业、8个行业协会的代表,就已经举行了声势浩大的集中研讨,痛陈药品集中招标的10大弊端,形成了《关于恳请暂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紧急呼吁》,发往国务院。

  被设计者们视为防止药价虚高的“阳光工程”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几乎从一开始就陷入医患产销四方不满的境地。这是因为,这个制度的设计者也是这个制度的执行者。因此,在执行过程中除了给自己“预留”了极大的利益空间外,几乎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好处。一些人误以为医院在药品招标过程中成了最大的受益方,因为医院掌握着85%以上的药品销售权,从而在招标过程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其实不然。在药品招标中,医院也是某种程度上的“受害者”。因为医院并不是集中招标的主体,集中招标的执行者是各地各级医管部门。不过由于医院对药品销售的垄断地位,它可以采取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办法来转移这种损害程度。药品招标最大的受害者,一是制药企业,二是消费者。

  除掉每次招投标的差旅、资料费不算,按国家规定,投标企业只需花150元买份标书即可,但在全国各地的各行其是面前,任何规定都显得苍白无力。比如有的招标办规定投标单位要预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的要求每个中标企业交纳2万元风险金,半天的会议还要交一两千元会务费;有的地方甚至提出每招标一次,不管中标与否,投标企业都要缴1至3万元的管理费。正大青春宝总裁冯根生为此算了一笔账:正大青春宝目前在全国有2500个供货单位,如果这些单位全部实行招标,企业向每个招标机构缴纳4万元,保证金总额就要上亿;如果有三个品种中标,则履约保证金要7500万;按招标机构规定,占销售额1%至2%的中标服务费要交700万至1000万元。仅此三项就达2.45亿元之巨!而2001年正大青春宝上交国家利税1亿元,企业利润才5000多万元。冯根生愤怒地说:“如果照此招标,试问6700家药企,能有几家扛得住?”

  这是明的。招标过程中暗的吃拿卡要更是不在话下。所以有人说“新一轮腐败开始了”,“过去是小腐败,现在是大腐败。过去药业销售人员要公关的对象还只是医院院长、药房主任(科室主任)和临床医生,现在又增加了分管卫生局长、招标办主任、药事委员会的每一个委员。”为了从中渔利,有的招标单位一季度甚至一个月招标一两次。由于大部分医院都是以药养医,往往都是只拿出一小部分药品来招标,意思意思,其他绝大部分药要销往医院,仍要去做各环节的“疏通工作”,药品销售费用比招标前不降反升。由于政府规定医院只能拥有20%的利润,结果是医院选药(当然是非招标药)“不选对的,只选贵的”。至于招标药,也有“暗折”,即除了招标时竞相压价,一些用药单位还要求中标单位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再行降价,否则停止进货。药厂为了生存,只好以次充好,或者新瓶装旧酒,旧药卖出新特药价。更有甚者,出现中标药品因为进销倒挂导致退出市场、病患有方无药的现象。改革的最终结果,是药厂哭爹,医院叫娘,“医药代表”如惊弓之鸟,患者更倒霉,“享受”着越来越质次价高的服务。从中得益的只有招标单位及相关部门。一项从“良好愿望”出发的改革,就这样走到了自己的反面。

  时至今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已经到了天怒人怨、非取消不可的地步了。它除了给药品的流通环节设置障碍、增加腐败环节和机会以外,没有给患者和药品生产企业带来任何好处,反而是大大增加了他们被迫担负的“腐败成本”。事实已经证明,试图用计划经济的手法管理市场,往往会使市场更加失真,使腐败更加猖狂,使守法的成本、道德良知的成本和全社会的生存发展成本都大大提高。

  回到药价过高老百姓不堪承受的问题上来,解决“医、药杀人”的关键,绝不是像今天的更加有计划地集中管制权力,而是要更全面彻底的市场化。一是医疗单位打破垄断实现资本的自由准入,实现医院之间的公平竞争;二是彻底改变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公立医院的隶属关系,二者不能同穿一条裤子,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三是医药分离,彻底断绝医院以药养医的路,把选择医院、医生和药品的权利还给患者。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患者可以拿着药方到药店买药,医生就不可能通过“药方垄断”强迫病人买自己的高价药,且因为有充分的医院竞争,因此,医生开的处方就必须“价廉物美”取得竞争优势。当然,对于一些手术、机器检验等项目,则需要通过公平的竞争来取得平衡。否则,难免出现药品损失通过医疗检查来弥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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