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中小企业板块将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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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 08:2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8日电 中国证券市场中备收关注的中小板块“悬疑”终于尘埃落定:1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此间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此举不仅标志着酝酿已久的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而且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发展产生一系列影响。 针对市场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中小企业板块的
一是改进交易制度,如完善开盘集合竞价制度和收盘价的确定方式,在监控中引入涨跌幅、振幅及换手率的偏离值等指标,完善交易异常波动停牌制度等。二是完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将推行募集资金使用定期审计制度、年度报告说明会制度和定期报告披露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分布制度等措施。 |